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4728.“把他丢在一个坑里”表在虚假当中。这从“坑”的含义清楚可知,“坑”是指虚假。“坑”之所以表示虚假,是因为陷入虚假原则的人死后会在低地之下待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虚假从他们那里被移除,可以说被抛到一边。那些地方就被称为“坑”,凡到那里去的,都是诸如不得不经历消磨的那种人(1106-1113, 2699, 2701, 2704节)。正因如此,“坑”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虚假。低地就在脚的正下方,是一个方圆不大的地区。死后,大多数人在被提入天堂之前,都留在这里。这个低地在圣言各处都有所提及。它下面就是消磨的地方,这些地方就被称为“坑”。在它们下面,并向周围延伸出很长一段距离之处,就是地狱
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明白何谓“地狱”、“低地”和“坑”;这些在圣言中都有所提及,如以赛亚书:
然而,你却被送下阴间,到坑中的极处。但你要从你的坟墓中被逐出,好像一根可憎的枝子,被杀之人的衣服,就是被剑刺透,坠落坑中石头那里的。(以赛亚书14:15,19)
这论及巴比伦王,他代表对真理的亵渎;因为“王”代表真理(1672, 2015, 2069, 3009, 4581节),“巴比伦”代表亵渎(1182, 1326节)。“地狱”就是受到诅咒之人所在的地方,他们的诅咒好比“一根可憎的枝子”,又好比“被杀,就是被剑刺透,坠落坑中石头那里之人的衣服”。“被杀之人的衣服”表示遭到亵渎的真理;“被剑刺透的”表示真理在其中遭到毁灭的人;“坑”表示必被荒废或消磨的虚假;“石头”表示虚假的边界,它们也因此被称为“极处”,因为坑周围就是地狱。“衣服”表示真理(2576节);故“被杀之人的衣服”表示遭到亵渎的真理,因为衣服上所沾的“血”表示遭到亵渎之物(1003节)。“被剑刺透的”表示真理在其中遭到毁灭的人(4503节)。由此也明显可知,没有内义,人绝无可能知道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以西结书:
那时,我要叫你跟那些下阴坑的人一起下到古时的人那里;我就使你住在低层之地,在已荒凉之处,不跟那些下了阴坑的人住在一起;我也要在活人之地显荣耀。(以西结书26:20)
“那些下阴坑的人”表示那些被送去经历消磨的人;“不跟那些下了阴坑的人住在一起”表示摆脱虚假。
同一先知书:
好使水旁所有的树木都不因高大而自大,也不会使树干长到茂密的枝叶上,又使一切有水滋润的树都不得因高大而屹立。因为所有人都被交于死亡,交于世人中间的低地,到那些下坑的人那里。我把他扔下阴间,与那些下坑的人一起的时候,我就使列族因他坠落的响声而震动。并且伊甸的一切树,就是黎巴嫩得水滋润、最佳最美的树,都在低地受了安慰。(以西结书31:14,16)
这论及埃及,埃及表示知识,这知识凭自己进入信之秘密,也就是表示那些如此进入的人(1164, 1165, 1186节)。综上所述,清楚可知先知在此所提及的“阴间”(即地狱)、“坑”和“低地”是什么意思。若不从内义,人从其它任何地方都看不出“水旁的树木”、“伊甸的树”、“长到茂密枝叶上的树干”、“黎巴嫩最佳最美的树”和“一切有水滋润的树”表示什么。
又:
人子啊,你要为埃及群众哀号,又要将她和大有威力的列族女子,并下坑的人,都下到低地。亚述在那里,她的坟墓被交到坑的极处,他们都是被剑杀死的。(以西结书32:18, 22-23)
从前面所给出的解释可以看出这些话是什么意思。诗篇:
耶和华啊,你曾把我的灵魂从阴间救上来,使我存活,不在下坑的人当中。(诗篇30:3)
又:
我算和下坑的人同列,如同无力的人一样。你把我放在低地的坑里,在黑暗地方,在深处。(诗篇88:4,6)
约拿书:
我下到山根,地的门闩将我永远关住。你却将我的性命从坑中拉上来。(约拿书2:6)
这论及主的试探,以及从它们当中解脱出来。“山根”表示最受诅咒之人所在之地,因为看似围绕他们的乌云就是“山”。
“坑”表示虚假的消磨,抽象意义上表示虚假;这一点在以赛亚书显得更清楚:
他们必被聚集,像俘虏被聚集于坑中,被关在监牢里;多日之后便被察罚。(以赛亚书24:22)
又:
欺压者的暴怒在哪里呢?被掳去的快得释放,必不死在坑中,也不会缺乏食物。(以赛亚书51:13-14)
以西结书:
看哪,我必使外邦人,就是列族中的强暴人临到你这里,他们必拔剑砍坏你用智慧得来的美物,亵渎你的荣光。他们必使你下坑,你必死在海中心,与被刺死的人一样。(以西结书28:7-8)
这论及推罗君王,他表示那些受虚假原则影响的人。
撒迦利亚书:
锡安的女子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女子哪,应当发声!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他是公义的,谦谦和和地骑着驴,骑着驴驹,就是母驴的崽子。我因立约的血,将你中间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中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9,11)
“无水的坑”表示没有丝毫真理在里面的虚假;正如接下来(创世记37:24)经上说,他们把约瑟丢在坑里,那坑是空的,里头没有水。诗篇:
耶和华啊,我向你呼求;我的磐石啊,不要向我缄默;倘若你向我缄默,我就跟那些下坑的人一样。(诗篇28:1)
又:
耶和华从荒芜的坑里、从淤泥中把我拉上来,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诗篇40:2)
又:
别让流水漫过我,别让深水吞灭我;别让阴坑在我以上合口。(诗篇69:15)
又:
他发出自己的话语医治他们,救他们脱离冥坑。(诗篇107:20)
“脱离冥坑”表示脱离虚假。又:
耶和华啊,求你速速应允我!我的灵耗尽,不要向我掩面,免得我像那些下坑的人一样。(诗篇143:7)
由于“坑”表示虚假,“瞎子”表示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2383节),故主说:
任凭他们吧!他们是瞎子的瞎眼领路人;若是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马太福音15:14;路加福音 6:39)
先知耶利米也代表类似于约瑟所代表之物的某种事物,对此,他说:
他们就拿住耶利米,把他丢在护卫兵院中的坑里;他们用绳子将耶利米缒下去,下到无水的坑里。(耶利米书38:6)
也就是说,他们把神性真理扔在没有丝毫真理在里面的虚假当中。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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